申請方法:
長期照顧宿位:經居住地區的綜合家庭中心、長者地區中心、長者鄰舍中心、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或醫務社會服務部的社工轉介。經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」被評為合適入住。
退院安排:
– 入住院友如需離院或轉院,必須一個月前書面/口頭通知本院辦理退院手續。
– 如有行為問題/ 觸犯院規,經勸喻無效,院方有權要求院友離院。
每月費用:
安老院宿位:$1,481.-(一般) $1,559.-(領有傷殘津貼)
長期照顧宿位:$2,060.-(按照社會福利署收費標準)
容額:
由原來152個安老院宿位,逐步轉為社署認可數量之長期照顧宿位88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