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方法
- 安老院宿位:根據政府的政策,已停止接受新的申請。
- 長期照顧宿位:經居住地區的綜合家庭中心、長者地區中心、長者鄰舍中心、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或醫務社會服務部的社工轉介。
退院安排
- 入住院友如需離院或轉院,必須一個月前通知本院辦理退院手續。
- 如有違反「院友守則」經規勸無效或因觸犯刑事法例者,院方有權要求院友離院。
- 按照社會福利署之資助長期護理服務的中央輪候政策,如院友於醫院留醫超過兩個月或離港超過一個月,而未有確實返回院舍日期 ,則本院有權按情況作離院安排。
每月費用
安老院宿位:$1,429.-(一般)、$1,506.-(領有傷殘津貼)
長期照顧宿位:$2,000.-(按照社會福利署收費標準)
容額
由原來152 個安老院宿位,逐步轉為社署認可數量之長期照顧宿位。

